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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喀什地区位于祖国西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地理坐标东经73°20′-79°57′,北纬35°20′-40°18′。东临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南依喀喇昆仑山与西藏阿里地区为邻,西靠帕米尔高原,东北与阿克苏地区柯坪县、阿瓦提县相连,西北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阿图什市、乌恰县、阿克陶县相连,东南与和田地区皮山县相连。喀什地区的西南部与三个国家接壤:西部与塔吉克斯坦相连、西南与阿富汗、巴基斯坦接壤;边境线长388千米。全州东西宽约750千米,南北长535千米,总面积111794.03平方千米,总人口361.54万人(2004年末),其中城镇人口83.42万人。主要民族有维吾尔族、汉族、塔吉克族、回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哈萨克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蒙古族、锡伯族、满族等。地区行署驻喀什市。
  邮编:844000 代码:653100 区号:0998 拼音:Kashi Diqu
  喀什地区西、南、北三面环山,东面朝塔里木盆地开口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主要河流为叶尔羌河、提孜那甫河、克孜勒河、盖孜河、库山河等五条大河、八条小河。属温带大陆性干早气候。因为地形复杂,气候差异大,可分为平原,沙漠荒漠,山地丘陵,帕米尔高原和昆仑山气候区。喀什市属平原气候区,四季分明,夏长冬短,年平均气温11.7℃,极端最低气温-24.4℃,极端最高气温达49.1℃。年平均无霜期215天,年平均降雨量30-60毫米。

  
行政区划

  喀什地区辖1个县级市、10个县、1个自治县: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岳普湖县、伽师县、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巴楚县和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共有4个街道、28个镇、140个乡,155个社区、2296个村委会。境内还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地区行政公署驻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

  喀什地区        面积111794.03平方千米,人口360万人(2004年)。
  喀什市         面积 294.21平方千米,人口35万人。邮编844000。市人民政府驻人民东路。
  疏附县         面积 3482.94平方千米,人口37万人。邮编844100。县人民政府驻托克扎克镇。
  疏勒县         面积 2262.75平方千米,人口29万人。邮编844200。县人民政府驻疏勒镇。
  英吉沙县        面积 3420.9 平方千米,人口23万人。邮编844500。县人民政府驻英吉沙镇。
  泽普县         面积 999.66平方千米,人口18万人。邮编844800。县人民政府驻泽普镇。
  莎车县         面积 9036.55平方千米,人口62万人。邮编844700。县人民政府驻莎车镇。
  叶城县         面积28928.64平方千米,人口37万人。邮编844900。县人民政府驻喀格勒克镇。
  麦盖提县        面积11022.53平方千米,人口21万人。邮编844600。县人民政府驻麦盖提镇。
  岳普湖县        面积 3165.76平方千米,人口14万人。邮编844400。县人民政府驻岳普湖镇。
  伽师县         面积 6600.68平方千米,人口33万人。邮编844300。县人民政府驻巴仁镇。
  巴楚县         面积18490.59平方千米,人口39万人。邮编843800。县人民政府驻巴楚镇。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面积24088.82平方千米,人口 3万人。邮编845250。县人民政府驻塔什库尔干镇。

历史沿革

  喀什是维吾尔语“喀什噶尔”音译的简称,其语源有突厥语、古伊兰语、波斯语等融演而成,含意有“各色砖房”、“玉石集中之地”、“初创”等不同的解释。
  今日的喀什地区古代称疏勒、任汝、疏附,包括古代的疏勒(今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伽师县一带)、蒲犁(今塔什库尔干)、莎车、依耐(今英吉沙和阿克陶境内)、乌禾宅 (今塔什库尔干南部)、西夜(今叶城)等诸国地。秦末汉初,这些地方属于匈奴的僮仆都尉管辖。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汉博望候张骞奉旨通西域时进驻疏勒,这里始为汉朝所控制。公元前60年,汉朝在新疆设置西域都护府,喀什作为西域的一部分,正式列入祖国版图。
  唐太宗以后,这里为唐朝政府的重要军事据点,当时的安西四镇之一即为喀什噶尔。五代至宋,先后为喀喇汗王朝和西辽所管辖。喀喇汗王朝时期,曾以喀什噶尔为首府。成吉思汗西征后,属次子察合台太子的封地。叶尔羌汗国时,喀什曾作为辅助中心,起着重要的作用。
  清乾隆时期这儿是清政府“总理南八城事宜”的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的驻地。光绪十年(1884年),置喀什噶尔道,共辖有疏勒、莎车两个府和英吉沙尔直隶厅、蒲犁分防厅、和阗直隶州。
  民国年间改为喀什行政区,设行政长公署于疏附。民国32年(1943)改名新疆第三(喀什)行政区。还有第十(莎车)行政区。
  解放后建立了喀什专区和莎车专区。1956年撤销莎车专区,并入喀什专区,1971年1月,喀什专区改为喀什地区。

  1998年底,喀什地区总人口为327.9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0.97%。
  2000年,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喀什地区总人口3405713人。其中:喀什市 340640人、疏附县 345282人、疏勒县 284853人、英吉沙县 213338人、泽普县 181721人、莎车县 620329人、叶城县 370229人、麦盖提县 201810人、岳普湖县 129441人、伽师县 311733人、巴楚县 375883人、塔什库尔干县 30454人。

  2001年,全区年末,总人口342.6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0%。2002年末,,总人口348.7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0.58万人。
  2003年底,喀什地区总人口3501198人,其中城镇人口81.95万人。辖1个市、11个县,共有8个区公所,26个镇、4个街,141个乡,2310个村民委员会、96个居民委员会。境内还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第三师所辖16个团场以及自治区属管单位、农场、石油基地、军事机关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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