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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859000 代码:542500 区号:0897
拼音:ā Lǐ Dì Qū,Ali Diqu

  阿里地区位于西藏自治区西部,北与新疆自治区相邻,南与尼泊尔、印度接壤,西接克什米尔地区。总面积304683平方千米。总人口8万人。

  阿里地区辖7个县:噶尔县、普兰县、札达县、日土县、革吉县、改则县、措勤县。地区行政公署驻噶尔县狮泉河镇,距拉萨市1626千米。

堆里嘎本、阿里总管、阿里专区、阿里地区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堆里嘎本驻噶大克(即噶尔雅沙)。辖布达巴、日土、噶大克。
  1954年设阿里总管,管辖仲巴洛强、普兰宗、札布让宗、达巴宗、日土宗、噶大克等宗谿。
  1960年设阿里专区,专署驻噶尔昆沙。以噶尔宗设噶尔县(驻雅沙);以日土宗设日土县;以革吉设革吉县(驻那坡);以改则设改则县(驻隆仁,又称鲁玛仁波);以仲巴洛强谿设仲巴县(驻札东);以普兰宗设普兰县;以札布让与达巴2宗合并设札达县(驻托林)。辖7县。
  1962年将仲巴县划归日喀则专区。辖6县。
  1966年阿里专署由噶尔县迁驻噶尔县狮泉河。噶尔县由雅沙迁驻昆沙(因民主改革时在昆沙设噶尔新乡乡政府,故昆沙又称噶尔新村)。
  1970年阿里专区改为阿里地区,地区驻噶尔县狮泉河。由改则县的路南4区设立措勤县(驻门董)。阿里地区辖噶尔(驻昆沙)、革吉(驻那坡)、札达(驻托林)、措勤(驻门董)、日土、改则(驻鲁玛仁波)、普兰等7县。

  1950年前阿里地区是上层僧侣和贵族政权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是西藏拉萨噶厦政府统治的一个行政区域,其地方政府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维阿里噶本”。1959年4月5日阿里地区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后,对噶本实行军事管制,宣布解散噶本政府和噶本在各地的旧政权组织。
  1960年成立了阿里专员公署,1966年5月后“文化大革命”在阿里地区逐步推开,工作陷于瘫痪。1970年1月始阿里地区党政领导工作委托新疆自治区代管,1979年3月7日复归西藏自治区领导,1979年2月5日正式成立阿里地区行政公署。
  1997年,面积30.5万平方千米,人口6.9万。地区行政公署驻狮泉河镇。辖噶尔、普兰、措勤、革吉、改则、扎达、白土7县。(以上根据《政区大典》整理)
  2000年,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阿里地区总人口77253人。其中: 普兰县 7919人、札达县 6384人、噶尔县 13364人、日土县 7175人、革吉县 12826人、改则县 17502人、措勤县 120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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