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使用鼠标拖动地图或滚轮缩放地图
株洲市卫星地图加载中,请稍候...

邮编:412000 代码:430200 区号:0733
拼音:Zhūzhōu Shì,Zhuzhou Shi

  株洲市为湖南省辖市,位于湖南省东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2.6°-114°,北纬26°-28°,东与江西萍乡市和吉安市接壤。辖区总面积11262平方千米,总人口378万人(2006年),以汉族为主,有瑶、苗、回、满、壮等民族。全市辖4个市辖区、4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天元区,距省会长沙52千米。
  地势自东南向西北递降,武功山蜿蜒东部,万洋山绵亘东南,衡山延伸入西北部,东部主属湘东低山丘陵区,西部处湘中丘陵盆地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侯,年均气温16℃至18℃,1月均温5℃,7月均温29.6℃,年降水量1412.6毫米。新兴重工业城市。铁路有京广、湘黔、浙赣主要干线在此交会,是中国南方最大交通枢纽之一。公路有京珠高速公路,320、106、107国道和1815、1817、1820、1856、1857省道等。水运有湘江及其支流渌、砶2水。名胜古迹有炎帝陵、建宁古城遗址、观音岩、桃源洞国家森林公园,纪念地有工农义勇军指挥部旧址、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指挥部旧址、左权将军纪念碑,革命烈士死难纪念坊,李立三故居,秋瑾故居。

株洲,古称建宁。当地多槠树,湘江过而多沙洲,故株洲又称槠洲。南宋乾道年间朱熹《南岳游山后记略》中有“西戍至褚洲”句,明崇帧《长沙府志》已作株洲,或为“朱洲”。
  公元214年,三国东吴在此设建宁郡。唐贞观元年,建宁并入湘潭。到南宋绍熙元年(公元1190年)正式定名为株洲。

  今株洲市区和株洲县原为湘潭县地,与醴陵县俱属长沙郡,后属潭州;攸县、茶陵县属衡阳郡,后属衡州。五代为楚潭州长沙府醴陵县、攸县、茶陵县和湘潭县地。北宋为潭州醴陵县、攸县和湘潭县地,以及衡州茶陵县。南宋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升茶陵县为茶陵军。嘉定四年(公元1211年)析茶陵军康乐、云阳(一作霞阳)、常平三乡置酃县。
  元为天临路醴陵州、攸州和湘潭州地,以及衡州路酃县。明为长沙府醴陵县、攸县、茶陵州和湘潭县地,以及衡州路酃县。清末一度设株洲厅。
  1913年茶陵州改为茶陵县,与攸县、醴陵县等俱属湘江道,酃县属衡阳道。1937年为第一行政督察区醴陵县和湘潭县地,以及第二行政督察区他县、茶陵县、酃县。
  
  1949年8月3日,株洲宣告解放。湘潭县下设株洲区,辖株洲乡,藕灵乡。8月19日,株洲区党政机关建立,株洲区公所、株洲乡人民政府驻大胜岭。株洲区所辖株洲集镇面积约半平方千米,人口7264人。醴陵县属长沙专区,攸县、茶陵县、酃县属衡阳专区。1950年1月,株洲区改为第一区。
  1950年6月中旬,湘潭下设株洲镇(区级)。株洲镇辖一至四街居委会、田心塅乡、董家塅乡、石子头乡、株洲镇公所驻殷家祠堂(今芦淞区区委、区政府所在地)。1951年3月,株洲镇公所更名为湘潭县株洲镇人民政府。
  1951年由湘潭县析置株洲市,属长沙专区。3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长沙区专员公署呈文省府并中南军政委员会,拟将湘潭县株洲镇设市,请示设市的理由主要是:“株洲镇人口密集,交通便利,为粤汉、浙赣、湘黔(现车通湘潭)等铁路的交叉点,湖南的工业区将来发展大有前途。全镇面积为36平方千米,人口45914人……根据发展趋势,拟将设市,并计划将该镇接近郊区划入市区,面积从36平方千米增至48平方千米,人口从45914人增至100000人,乡从3个增至25个。”1951年5月7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具文批复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请中央设立株洲市。6月11日,中南军政委函告湖北、湖南两省政府:“接政务院1951年6月6日政行齐字第一四九号批复:1951年5月8日(51)会办民字第1917号报告悉。所拟将湖北省襄阳、樊城合设为丁等市,称襄樊市;湖南省株洲镇改设为丁等市,由长沙专署领导,经核同意,准予备案……。”(注:丁等是按人口划分)6月29日,长沙区专员公署令决定宣布成立株洲市人民政府,自7月1日起正式对外办公。实际上到7月17日才对外办公。株洲市人民政府驻殷家祠堂(今芦淞区区委、区政府所在地)。
  1951年8月20日,株洲市城区设街,株洲市设郊区,成立郊区区公所,辖11个乡。
  1952年1月14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向省府民政厅报告称,市界问题已遵照政务院令,将湘潭所辖南华、荷塘、百井、白关、龙州、大京、太平桥等7乡及与湘潭协商将荷花五个村划入株洲市。

  1953年株洲市改为省辖市。3月,根据湘潭区专员公署1953年2月20日通知,株洲市郊区分为株洲市郊东区、株洲市郊北区,共辖32个乡。6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席程潜签发省府令,株洲市授权湘潭专署领导。
  1955年2月22日,经中共株洲市委批准,株洲市郊东区、株洲市郊北区合并为株洲市郊区,设立株洲市郊区区公所,辖22个乡。
  1956年3月23日,中共湖南省委发出通知,省委决定:株洲市委即由省委直接领导,希望各有关部门即办理交接手续。4月9日,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发出通知:“现决定将株洲市人民委员会改由我会直接领导。该会建设、房地、劳动、卫生、商业科、均改为局。希转知有关部门分别办理交接手续。”6月14日,撤销株洲市郊区区公所,设立株洲市郊区办事处,辖5个大乡。
  1958年9月5日,撤销乡级建置,株洲市郊区所辖5个大乡合并组成株洲市郊区人民公社。
  1959年6月26日,经湖南省人民委员会第335号文件批准,撤销株洲市城区1955年和1958年相继成立的5个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中心、清水塘、荷塘铺、田心、董家塅等5个区人民委员会;撤销郊区办事处,设立株洲市郊区人民委员会。
  1960年7月23日,经株洲市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中心、清水塘、荷塘铺、田心、董家塅等5个城市人民公社,分别与中心、清水塘、荷塘铺、田心、董家塅等5个区人民委员会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所辖居委会37个,居民小组682个,农场20个,生产队205个,总计人口186468人,总面积150平方千米。
  1963年4月,撤销株洲市郊区人民委员会,由株洲市农林水办公室直接领导农村各区、社。

1965年4月30日,经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55次会议决定设立株洲县。以株洲市部分行政区域为株洲县行政区域。株洲县建县后,全县划分为渌口、淦田、朱亭、三门、白关、古岳峰、雷打石、龙头铺8个区和渌口镇(直属镇),共辖27个公社,4个建制镇,4个农、林、渔、茶场。共计人口367932人。株洲县由株洲市领导,驻渌口镇。
  1966年1月18日,国务院(66)议字3号文批准,设立株洲市郊区(县级),将株洲市农林水办公室直管的荷花、曲尺两个公社和清水塘、田心、荷塘铺、中心、董家塅五个农场,以及农科所、园艺场、果树园艺场、畜牧场、鹅颈洲渔场、水产试验场划归郊区管理。
  1970年1月20日,国务院(国发文53号文件)同意株洲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撤销株洲市中心区、清水塘区、董家塅区、田心区、荷塘区5个区。7月8日,根据国务院53号文件批复,株洲市城区设立株洲市东区(县级),株洲市南区(县级)、株洲市北区(县级)。东区全区7.9万余人,下设田心、茨菇塘、月塘和宋家桥4个街道办事处;南区全区7.1万余人,下设董家塅、东风(1972年11月29日改名为建宁)和建设3个街道办事处;北区全区7.5万余人,下设清水塘、响石岭和白石港(1975年12月30日改名为贺家土)3个街道办事处。田心、建宁5个区的蔬菜农场,计人口57111人,成立清水、荷塘铺、建宁人民公社,这3个人民公社由郊区管辖。

  1983年3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株洲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将原湘潭的攸县、茶陵县、醴陵县、酃县划归株洲市管辖,辖区面积扩到11278.77平方千米,人口308.12万人。
  1984年4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调整湖南省部分市县行政区域界线的通知,将株洲县的龙头铺、明照、蝶屏、云田4个公社和白关的关口、新庄、道田、白井、罗塘、五里墩六个大队划分给郊区管辖。共计265平方千米土地,71390人。
  1985年,撤销醴陵县,设立醴陵市(县级),以原醴陵县的行政区域为醴陵市的行政区域。
  1990年株洲市辖五县市、4区,总人口达到3495714人,总面积达11420平方千米。
  1994年,酃县更名为炎陵县。

  1997年5月3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7]40号):(1)将株洲县的群丰镇和马家河乡划入株洲市市区。(2)撤销株洲市的东区、南区、北区、郊区,调整设立荷塘区、芦松区、石峰区、天元区。荷塘区:辖原东区的月塘、茨菇塘、宋家桥3个街道,原郊区的明照、荷塘铺(不含新民、田心、双丰3个村)、蝶屏3个乡和龙头铺镇的茶园、东流、三搭桥3个村。区人民政府驻新华东路。芦凇区:辖原南区的建设、建宁、董家塅和原北区的贺家土4个街道,原郊区的曲尺、建宁、五里墩3个乡。区人民政府驻芦凇路。石峰区:辖原北区的响石岭、清水塘和原东区的田心3个街道,原郊区的龙头铺镇(不含茶园、东流、三搭桥3个村)和清水、云田、荷花3个乡和荷塘铺乡的新民、田心、双丰3个村。区人民政府驻建设北路。天元区:辖原株洲县的群丰镇、马家河乡和原郊区的园艺场。区人民政府驻黄河北路。
  1997年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以《关于调整株洲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通知》同意调整株洲市市辖区行政区划:(1)天元区:东、北以湘江河为界,南以群丰镇与雷打石镇界线为界,西以株洲市与湘潭市界线为界。(2)芦淞区:东南以原郊区与株洲县界线为界,西以湘江河为界,北以白石港为河(老河),京广铁路(西边线)及建宁乡与明照线界线为界。(3)荷塘区:东以株洲市与长沙市、原郊区与株洲县界线为界,南以明照乡与建宁乡界线为界,西以京广铁路(西边线)及白石港河(老河),为界,北以蝶屏乡与云田乡界线为界。(4)石峰区:东以白石港河(老河)为界,南以湘江河为界,北以株洲市与各省市界线为界,西以株洲市与湘潭市界线为界。(5)调整后的市辖区划行政区划从1997年8月1日起实行。

  1998年,辖炎陵县、茶陵县、攸县、醴陵市、株洲县五县(市)和天元、芦淞、荷塘、石峰四区,140个乡镇,2225个行政村。总面积11420平方千米,其中市区面积542平方千米。1998年末总人口367.8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0.21万人。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5.36%;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4%。

  2000年,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株洲市总人口3581820人;荷塘区 260835人、芦淞区 226162人、石峰区 272258人、天元区 120741人、株洲县 429723人、攸县 679839人、茶陵县 493059人、炎陵县 164807人、醴陵市 934396人。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株洲市辖4个市辖区、4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全市共有24个街道、66个镇、46个乡、1个民族乡。

关于我们 |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 | ©2013 卫星影像地图网